【涉企政策解读】一图解读:《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涉企政策解读】一图解读:《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管理办法 穗新规字[2016]3号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数据调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中如遇问题,请直接向市城市更新局反映。广州市城市更新局于2016年12月28日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是规范全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的调查、管理和利用,促进数据共享资源。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旧村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城区更新实施办法》 《办法》制定了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的调查和管理。第三条 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管理的重大事项。市城市更新部门是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管理政策,制定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市级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实施基础数据普查和基础数据核查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政策工作。更新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协调市职能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工作。
区政府是负责辖区城市更新区规划和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的主体。负责协调辖区内城市更新区规划和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协助市城市更新部门开展基础数据普查入户调查和基础数据核查,组织对实施基础数据调查结果进行综合确认开展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活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督促街道、镇、社区委员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与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区城市更新部门负责申报辖区内城市更新区规划实施项目的基础数据调查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指导或组织具体实施片区规划和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并将片区规划和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结果报送市城市更新部门;负责辖区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公安、商务、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林业园林、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城市更新基础数据需要,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共享数据调查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基础数据,是指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住房、人口、经济、产业、文物、古树名木、公共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等现有基础数据。第五条 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按类型分为基础数据普查、片区规划基础数据调查、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和基础数据核查。第六条 城市更新基础资料调查涉及测绘工作的,调查单位应当具备测绘资质。
第七条 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鼓励基础资料调查技术创新和改进,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基础资料调查水平。第二章调查内容和方法第八条城市更新基础数据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共享数据和实地调查测绘相结合的方式获得。人口数据由所辖街道派出所或村社区提供并共享;经济、工业数据由商务、统计部门或村社区提供和共享;公共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等基础数据由所辖街道、村社区或相应主管部门提供和共享。 ;文物等基础数据由街道、村庄或文化主管部门提供和共享; “三旧”改造图库建设数据由城市更新部门提供和共享;土地利用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勘察标定、历史用地程序完善、留存土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城市总体规划等数据由国土规划部门提供和共享;住房基本状况、住房权益状况等住房登记数据由规划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提供和共享;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所需的基础测绘成果由国土规划部门提供共享。共享数据由市城市更新部门统一接收和管理。数据提供部门应当保证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通过共享方法无法获得的数据可以通过实地调查和测绘获得。调查实施单位负责各类共享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并负责开展实地调查和测绘工作。